西宁、海东市所属各区县体育(文体广电局)局、各州体育(文体广电局):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深受各民族群众喜爱的篮球运动进一步发展,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农牧厅、青海省农牧民体协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青海省第十一届农牧民篮球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接通知后认真组队积极参加。
附:1、青海省2014年第十一届农牧民篮球赛竞赛规程
2、青海省2014年第十一届农牧民篮球赛报名表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青海省第十一届农牧民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农牧厅 、青海省农牧民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14年 11月1日- 5日
四、竞赛地点: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五、参加单位
西宁市及西宁四区、大通县、湟源县、湟中县
海东市及乐都区、民和县、循化县、化隆县、互助县、平安县
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树州、黄南州各派一队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1.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持有青海省农牧民常驻户口和身份证者。
2.城镇身份证及在校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比赛(不含外援)。
3.各代表队可聘请二名外援队员参赛。(户籍不限)
七、参赛办法
1.每单位可报男女代表队各一队。每队分别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0人(领队必须由文体或农牧主管部门领导担任)。
2.各参赛队报名时将验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和交纳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办理运动员证,报名后不允许更换运动员。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4.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参赛运动员保险手续。
5.各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
6.赛前验明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缺一不得上场比赛。
八、竞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进行分组循环制,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决定名次。
2.执行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3、每场比赛分四节进行,每节10分钟,每节之间休息2分钟。
九、竞赛纪律及申诉程序:
1.各参赛队请按竞赛规程的要求参加比赛。如有违反竞赛规程中关于运动员资格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教练员守则。
3.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弃权论处;每场比赛领队教练员必须到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4. 参赛球队如对比赛有异议,由本队领队或教练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缴纳申诉费500元。
十、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参赛代表队12队以上录取前6名;8---11队录取前4名;8队(不含8队)以下录取前3名;
2.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1000元。
十一、经费
参赛单位运动队比赛期间的食宿由大会负责安排,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往返交通费按实际路途凭票据由大会给予报销。误工补贴、意外伤害保险 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超编人员经费一律自理。
十二、报名、报到
1.各单位主管领导务于2014年10月15日下午2:30持报名单、运动员户口、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参赛运动员保险手续复印件(缺一不可),到省体育局群体处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定。报名表必须加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公章,(另外上报一份运动队简介,字数不超过200字)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各单位请于2014年10月 31 日下午15:00前到乐都区文体局报到。下午16: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十三、仲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调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比赛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省体育局联系人:邵玉良 电话:0971-8243512
乐都区联系人: 肖文玉 电话:13897122076